10月17日国家公布法律共七部,包括《生物安全法》+《出口管制法》、《未成年人保护法》、《zhuanli法》等六部法律的修订。此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zhuanli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行。
新修订《zhuanli法》与现行《zhuanli法》相较,还是有一定的改动幅度。从章节上看,将现行《zhuanli法》中第六章“zhuanli实施的强制许可”修改为“zhuanli实施的特别许可”,“zhuanli实施的特别许可”修改后条款具体如下: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zhuanli行政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zhuanli公共服务,促进zhuanli实施和运用。
第四十九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zhuanli,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zhuanli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五十条 zhuanli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zhuanli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zhuanli,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zhuanli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zhuanli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zhuanli权评价报告。
zhuanli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国务院zhuanli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开放许可声明被公告撤回的,不影响在先给予的开放许可的效力。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zhuanli的,以书面方式通知zhuanli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zhuanli实施许可。
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zhuanli权人缴纳zhuanli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实行开放许可的zhuanli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zhuanli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就实施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国务院zhuanli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七条 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八条 除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五十五条规定给予的强制许可外,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主要为了供应国内市场。
第五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zhuanli权人许可其实施zhuanli,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第七章“zhuanli权的保护”方面,新修订《zhuanli法》在加大zhuanli保护力度和zhuanli侵权惩罚性赔偿方面做了修改。
第六十六条 zhuanli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zhuanli或者外观设计zhuanli的,zhuanli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zhuanli权评价报告。
第六十八条 假冒zhuanli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zhuanli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负责zhuanli执法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zhuanli行为进行查处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
(二)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三)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
(五)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zhuanli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应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zhuanli侵权纠纷时,可以采取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措施。
负责zhuanli执法的部门、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两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十条 国务院zhuanli行政部门可以应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zhuanli侵权纠纷。
地方人民政府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应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zhuanli侵权纠纷,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侵犯其同一zhuanli权的案件可以合并处理;对跨区域侵犯其同一zhuanli权的案件可以请求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管理zhuanli工作的部门处理。
第七十一条 侵犯zhuanli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zhuanli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zhuanli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zhuanli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zhuanli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第七十二条 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zhuanli权、妨碍其实现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的措施。
第七十三条 为了制止zhuanli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七十四条 侵犯zhuanli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zhuanli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发明zhuanli申请公布后至zhuanli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zhuanli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zhuanli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zhuanli权人于zhuanli权授予之日前即已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自zhuanli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除此之外,新修订《zhuanli法》还对包括以下方面的修改,yao品zhuanli纠纷早期解决程序;被授予zhuanli权的单位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外观设计zhuanli权的期限调整为十五年;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等。
新修订《zhuanli法》在宏观上,为zhuanli申请人及zhuanli权利相关人提供了更符合市场、更全面更安全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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